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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规定的十八种大病 (办低保六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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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办低保的十八种大病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办低保的十八种大病的知识,包括低保八大疾病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农村低保对象的重大疾病是哪些?

大病保障范围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申请低保的28种疾病是哪些

【法律分析】

需手术治疗的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胰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膀胱癌、肾癌、喉癌、鼻咽癌。

成人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颅内肿瘤、脑出血、骨关节置换、腰椎间盘脱出、动脉瘤、下肢深静脉栓塞、急性胰腺炎、白内障以及经血管介入治疗的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28种疾病。

低保申领条件: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或家庭收入低于本地保障标准的居民等。1、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大病重病的医疗费数据,基本病史,社会和所在单位的互助救助情况。

2、街道和乡镇进行核查,提出意见,填写《医疗救助明细表》报县区民政局批准。

3、特种病补贴是社会补助行为,具体事项:种类与补贴标准请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低保十类大病是哪些

办理低保不是以哪十大疾病作为依据的,而是要依据所犯疾病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才能办理低保。法律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或重患。并且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证明。重大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哪些疾病可以申请低保?

以下疾病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二级以上原发性高血压病1200元,肺结核活动期12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1200元,冠心病1500元,脑梗塞或脑出血有严重后遗症且影响生活质量1500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3500元,糖尿病(除血糖增高外合并有心、脑、肾、眼底等改变之一者)2500元,慢性肾小球肾炎25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3500元,慢性活动性肝炎2500元,肝硬化2500元,

慢性肾功能不全Ⅱ期以下3500元,Ⅲ期、Ⅳ期5000元,肺心病1500元,风心病1500元,银屑病1500元,股骨头坏死(且未做人工关节置换者)2000元,躁狂型精神病1500元,抑郁型精神病1500元,双向情感障碍型精神病1500元。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什么大病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分析】:目前并没有哪种病可以申请低保,而是以劳动能力划分。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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